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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1999-07-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事业单位将大幅调资

本报综合报道最近中央政府决定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着眼于中低收入家庭、努力建立社会服务体系。专家相信,这些措施将大大提高效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的一位教授呼吁立即起草保险和完善措施方面的法律来减轻贫困和支持下岗人员。专家指出,大部分中国人的收入在中等偏下,社会福利体系,将有助于刺激居民个人消费。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室主任范剑平说,这次对事业单位涨工资调资幅度之高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调整幅度事业单位和机关可能还会有所区别。普遍来讲,大多数人能够有40%以上的增幅。

范剑平说,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家的政策是不同的,对于这些公职人员,国家既出政策又给钱,对他们来讲,国家对他们是普调工资、人人有份;对企业单位来讲,国家希望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企业职工涨工资,国家对企业是只给政策,不给钱。

范剑平表示,按经济改革方向,今后企业在自主经营里面就包含着企业应该有对自己职工工资分配的决策权,这个权政府给了企业,只能通过政策引导。

一些效益不太好的企业,也许这次调资它不能马上跟着,随着经营状况好转,今后还会调,所以对企业来讲,可能会有先有后,有高有低。

三部委为公房上市定新规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日前出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房改房收益分配和管理。

据了解,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取得的价款,扣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和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按规定缴纳所得收益。其中,住房面积标准内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或一定比例缴纳;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不再缴纳所得收益。

由于房改成本价及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中均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款,因此,文件明确提出,房改房出售时,需由购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房改房座落位置标定地价的10%确定。

国务院发出通知——加快消化空置商品房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积压房地产,力争在较短时期内使积压房地产数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通知提出,各地可将积压商品住宅转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也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限价销售。通知说,凡按要求降价销售的积压商品住宅,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销售环节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营业税、契税等;对国有或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可减免逾期贷款罚息。

“谁污染谁付费”我国环保将有重大改革

本报讯 记者从全国环境保护市场化会议上获悉,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将由现行的“谁污染谁治理”转变为“谁污染谁付费”。

据中新社消息说,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谁污染谁付费”是指某个区域内的若干家排污企业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把污染治理交给专业化公司来完成,实现治污集约化。建立专业化环境治理公司可以吸纳各种社会资金,从而形成政府、银行、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等多元投资的局面,解决目前中国环境治理的巨大需求与投入不足的矛盾,从根本上改变环境保护完全依靠政府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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